唐山高新區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政府信息公開
唐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降低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標準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8-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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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發改(物價)局:
按照省物價局《關于調整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標準等有關事項的通知》(冀價管〔2017〕179號)精神,現將我市降低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標準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類別劃分:經營性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標準劃分類別簡化為城市電動公交車和其他電動車兩類。
二、充電服務費標準: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按充電電量收取,城市電動公交車仍維持每千瓦時0.60元;其他電動汽車由每千瓦時1.35元降到0.90元。上述價格為最高限價,充電服務經營企業可以根據市場情況適當下浮。
三、其他要求:充電服務經營企業要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四、執行時間:從2018年2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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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8年1月26日